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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机制,压实责任。
二、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山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保障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有序运转,逐步构建起党委统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一拖六”多层次、全覆盖的立体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未成年保护工作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各成员单位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加强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同时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办公室成员会、专题会等加强研究谋划,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对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事件和难点问题要及时沟通、会商,确保有效解决。二是注重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推动全区未成年保护工作深入发展。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活动,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充分利用所属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广泛社会共识。
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民政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共同为我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权益保障。
问题1: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请问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山亭区民政局开展了哪些工作?
孙忠刿: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立足部门职能,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民政部门的46条55项职责任务进行全面梳理,主动认领任务,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做好基本保障。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民政领域救助政策,大力实施“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权限、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等方式提高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困境儿童的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0元,有效改善孤困儿童的生活质量,确保将惠民政策及时落地落实。2022年全区共保障孤困儿童549人,发放保障资金约986万元。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分级分类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先后对10个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80名儿童主任开展了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翼云社工服务中心、暖阳社工服务中心对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个案管理。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履行兜底监护。严格按照《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截止目前对1起严重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案件,区民政局依法提起申请撤销监护权诉讼,对2名监护人缺失的儿童,指导镇街明确了监护人,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关爱服务。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深入村(社区)摸排走访,共排查出需重点关爱帮扶困难儿童94人,全面落实帮扶措施。持续开展走访慰问、结对救助、关爱帮扶、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200余场,让留守困境儿童更多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远离犯罪。
问题2: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1+5+N”机制,我想了解一下这项机制有哪些好的做法以及在未成年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问题3:“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山亭区教育系统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步如何强化未成年人思政教育和法治教育?
许来枫:近年来,区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屏障,不断加强全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特殊群体学生关心关爱,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区教体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计划,将课程教育、德育教育、活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等有机融合,成体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欺凌教育、防溺水教育、法治教育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做好家校协作,建立家校有效联系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身体及心理状况。落实强制报告机制,全区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及时报告。
二是强化安全常规管理。抓实学校安全管理,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安保设施、配备配齐合格的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科学研判、精细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生欺凌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并配备相应设施,定期开展不同类别的应急、逃生演练。抓牢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对全区教师、学校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欺凌行为进行分级分类处置,由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心理教师给予心理辅导。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抓紧抓实保护措施。定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排查治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加强手机管理,针对学生宿舍、食堂、走道楼梯拐角、厕所、操场角落等易发校园欺凌重点部位加强重点巡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和家校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的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等异常表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未成年人事件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畅通举报联络通道,鼓励学生主动报告自己或身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三包靠”制度,定期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个别约谈重点关注学生。强化对可能辍学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缺少家庭教育的特殊青少年等群体的关爱、教育和帮扶,确保应帮尽帮。
区教体局以学校德育活动为主阵地,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演讲、法治讲座等途径,广泛开展感恩教育、“开学第一课”主题安全教育、道德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未成年人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显著提高。下一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德育主阵地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培养,持续开展好“红色文化进校园”“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夯实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基础,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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