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山亭】“微警务”做人民至上“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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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区公安分局,“逢敌亮剑、为民请安,逢旗必夺、为党争先”的山亭公安精神十六个字赫然映入眼帘。近年来,区公安分局以打造“山警美、亭平安”品牌为目标,以开展“创优秀、创满意”工作为载体,“小支点”撬动“大平安”“大满意”。
侦防“小案件” 构筑“大平安”
区公安分局树立“小案当作命案看、小案当作命案办”的理念,推动构建“分局主建、所队主战”的“小案”侦防“战斗模式”,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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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地破小案。今年2月,分局刑侦大队联合水泉派出所民警,从我区沿线追踪到市外一县,抓获了一名偷花嫌疑人。当派出所民警把花返还给被盗者时,失主高兴地说:“没想到丢了一盆花都惊动了刑侦大队民警,真是把群众的小事当成了大事。”
区公安机关“杀鸡就用牛刀”,组建了“1+6+10”小案侦防专业队伍,即:分局成立1个小案侦防领导小组,指挥中心、政工室、刑侦、治安、特警、法制6个小案侦防警种专业队,10个派出所小案侦办队,办小案,惠民生。2021年以来,共追回被盗电动车、手机、家电、牲畜等物品价值560余万元。
更好地控发案。区公安分局以生态警务驻巡站(工作室)、多警联勤警务站为基点,在人员密集的小卖铺、小超市等处设立了957处必巡点,将全区27条国省道和城区大小162条背街小巷列为必巡线,形成无缝衔接的联勤防控网。通过“精准滴灌”式反诈宣传,全面压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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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了全区巡逻防控方案,统筹特巡警、交警、派出所、局机关警力和“崮乡义警”志愿者屯警街面,扎牢“1.3.5”分钟处置圈,有力挤压犯罪空间。截至目前,全区110警情下降了26%,小案发案总量同比下降了19%,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率83.87%。
更快追赃挽损。3月16日,当民警把追回的3袋被盗花椒交给徐庄镇后峪村王大娘时,大娘眼含热泪地说:“老头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又残疾,常年躺在床上。我也快八十了,干不动了,早出晚归掐点花椒,结果被偷了。感谢你们这么快帮我找回来。”
区公安分局建立了追赃挽损机制,对涉案赃物一追到底,在不影响法律诉讼流程的前提下,对受害群众的涉案财物,第一时间进行返还,切实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创新“小警务” 赢得“大满意”
春节刚过,水泉镇石沟峪村喜得千金的张先生,正想着为孩子申报户口,“背包小分队”水泉派出所户籍民警便“登门服务”。张先生既为孩子办理了户口,还顺便申报了护照、处理了交通违章。凭借“一个背包”,民警短短10分钟即为张先生办理了3项业务。据了解,区公安分局以“群众需”引导“我们办”,开展了“小网格治理、小纠纷联调、小背包服务、小问题整改”的“四小”警务,着力帮助群众解决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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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小网格”。推进“警格”“网格”深度融合,统筹全局380余名民辅警进入村居、企业网格,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企”工程。3月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驻村“小网格”民辅警对随访中“联系不上”以及“自称未去过疫情地区”的人员,想尽一切办法分析、研判、落实,确保“应找尽找、应检尽检”。截至目前,办理涉疫信息110291条,落实社会随访16174人。
联调“小纠纷”。实行110警情三色管理法,即将“反复多发、处置后再发、处置后停发”警情标记为“红黄蓝”三色警情,并予以重点关注化解。10个派出所均成立了“警民联调室”,由民警、律师、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为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目前,已有26起重复警情形成闭环,属地派出所根据警情预警梳理纠纷隐患,提前干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394起。今年以来,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22%,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配发“小背包”。结合我区某些自然村和企业距离派出所、车管所较为偏远,群众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将户籍、车驾管窗口前移,推行“背包警务”,将5大类38项公安业务“打包”办理,民警进村入企,变“等上门”为“登上门”。今年以来,“背包警务”覆盖全区10个镇(街),主动上门开展警务服务3200人次,办理业务685项,解决诉求85个,发放防火防骗防盗宣传单1.6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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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小问题”。依托民意访查中心,对窗口服务、110接处警、执法办案等送上门的群众实行全员电话回访,对群众反映的“不满意”问题坚持兜底整改。今年以来,回访群众1万余人次,征求群众意见420余条,整改基本满意、不满意问题80余件。落实“321”未破案件走访制度,即首月上门走访3次、次月上门走访2次、以后每月上门走访1次,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活用“小法则” 促进“大和谐”
区公安分局推进服务型执法,提高群众满意度。梳理了交通违法、治安管理、公安行政处罚等领域的730条法律法规,制定了“首违不罚、轻违不裁、轻刑快办”实施清单,对主观恶性较小、违法犯罪情节轻微、违法犯罪后果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等,依法从轻处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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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感谢监督,以后骑电动车一定佩戴头盔。”日前,得知“首违不罚”政策让自己有了一次改正的机会时,在府前路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李师傅,连连感谢交警的人性执法。
区公安分局在规范劝导群众佩戴头盔时,第一次劝导,给予口头警告,当事人将扫码后微信推送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转发朋友圈。第二次劝导,根据扫码后推送的链接观看不戴头盔导致事故的短视频。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处罚。
“轻违不裁”。5月5日,店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石竹村村民孙某某在家中非法种植罂粟5株。违法行为人孙某某系初犯,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自行铲除了罂粟,且其对象患有偏瘫,常年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民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孙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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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既指出了违法行为,又人性化执法,营造了刚柔并济的执法生态。民警这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轻刑快办”。“你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现案件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为提高诉讼效率,缩短诉讼时间,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定拘留期限内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你自愿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从轻判决。你同意吗?”“同意!”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日前,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件,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传唤到刑事速裁法庭审判结束,只用了48小时。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区公安分局通过梳理“不罚、轻罚、快处”“小法则”清单,在执法中按照“轻刑快办、轻刑轻办、轻刑先调”的原则,实现了执法的最佳效果,让群众易于接受,让执法更有温度,让警民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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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山亭公安
编  辑:高  伟
新闻热线:0632-802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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