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召开全体科级干部会议、镇村干部会议、文物看护员培训会议,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文物所在的村和省市级文物看管员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对每项工作落实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职责、定考核、定奖惩“六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文物安全,守牢文物保护红线。目前,已召开各项会议5次,已对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共计巡查50余人次。(凫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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