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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至6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枣庄市山亭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计划;
(三)审查枣庄市山亭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枣庄市山亭区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 政协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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