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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日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9日至10日在区驻地召开,正式会期预计两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枣庄市山亭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
三、审查枣庄市山亭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枣庄市山亭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日政协第十届枣庄市
山亭区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至9日在区驻地召开。
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讨论中共山亭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山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委员参政议政发言;进行会议选举;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届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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