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改革】我区创新"三励"机制 推动"大招商"促进"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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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为传递高层改革声音,推广基层改革经验,借鉴外地市改革成果,提升改革知晓度和获得感,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区委改革办特在山亭快报微信公众号、山亭融媒APP开设“山亭改革”专栏,供大家阅读了解。让我们一起触摸山亭改革强劲的心跳,倾听山亭改革坚实的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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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典型的"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山亭区克服资金困难,以坚决的大眼光、大手腕、大气魄,大打"招商牌",陆续出台《山亭区产业扶持办法(试行)》《山亭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山亭区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和招商功臣评选办法》等激励机制,打造招商引资"政策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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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激励“招商”。在产业扶持上,围绕土地使用、税收扶持、搬迁补助等5个方面,明确20条扶持举措,加快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一是土地出让金"返"。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分别扣除10万元/亩、5万元/亩土地价款和市级留成部分后,剩余价款全部用于扶持项目扩大再生产。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扣除市级留成部分后,剩余价款全部用于扶持项目扩大再生产。二是企业搬迁"补"。对于整体搬迁落户到山亭的区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1000万元。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的"退城入园"企业,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1500万元。三是企业税收"扶"。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前3年按照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100%,后2年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50%,按年度由受益财政支持项目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6年内,前3年按照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100%,后3年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50%标准,按年度由受益财政支持项目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四是财政资金"奖"。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需租赁厂房的,在企业入驻3年内,由受益财政给予房租30%的奖补,单个项目每年不超30万元;购置科研或办公用房自用的,由受益财政按购房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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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感励“安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紧抓项目谋划、招引、签约等关键环节,实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一是项目征集"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招商区域开展对外招商推介活动,寻求优质企业项目合作。结合全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对有意向到山亭投资的项目积极接洽跟进。区招商委办公室对开发区、各产业链、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提报的项目线索等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二是项目管理"优"。优化项目首报、联审、准入、签约等各环节流程,首报登记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联审不超过3个工作日,合同联审不超过3个工作日;合同联审通过后,由项目招引单位提请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授权山亭经济开发区、各镇(街)与投资方签订合同书。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接服务单位配合投资方完善相关手续办理。三是奖励兑现"实"。对符合奖励政策兑现条件的落地项目,由项目承接服务单位向区招商委办公室申请、投资方配合,由山亭经济开发区、区招商委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应兑现的奖励,并形成联合意见后报区政府审签。区招商委办公室按照"一企一档",对招商引资合同履行、政策兑现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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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彰奖励“亲商”。为激励广大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参照省、市评选办法,结合山亭实际,设立"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招商功臣"奖项。一是明确评选标准。"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评选对象为山亭境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招商功臣"评选对象为在引进重大招商项目、促成重大合作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促成项目成功签约、落户山亭区域内的第一引荐人或团队。"杰出企业家"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多于3名;"优秀企业家"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多于10名;"招商功臣"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同时,还明确了"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必须具备的企业投资年限、个人任职年限、税收贡献、研发创新能力、安全生产和遵纪守法情况等硬性条件。"招商功臣"评选条件是所引进项目应技术水平领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年度内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个以上(含1个)。其中,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直接投资的生产经营性项目,或总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我区"5+3"产业升级重大引领型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或团队,可直接认定为"招商功臣"。二是明确评选程序。评选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初步推荐、联合审查、候选公示、确定结果四个环节,有力有序,逐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初步推荐环节,由区工信局、区商投局分别按照评选条件标准,组织推荐初步候选人。在联合审查环节,由区工信局、区商投局分别组织,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查小组,共同审核初步候选人及其企业相关情况,出具审查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候选公示环节,将候选人名单在区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明确奖励措施。对当选者分别授予山亭区"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招商功臣"荣誉称号;对"杰出企业家",优先推荐记二等功,每人奖励税后现金100万元。对"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税后现金20万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可"一事一议"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项目的"招商功臣",分别对第一引荐人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将"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招商功臣"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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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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