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峄城公安再次依法查处四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件

警 情 通 报

2022年10月31日,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查处四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件。

榴园镇某网吧经营者高某,在明知政府发布公告要求暂时关闭全区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的情况下,其经营的网吧仍于10月28日至31日开展营业活动,造成人员聚集,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的正常秩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给予高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古邵镇某超市经营者张某某,在明知政府发布公告要求暂时关闭全区非民生保障类超市的情况下,其经营的超市仍于10月30日开展营业活动,扰乱了疫情防控的正常秩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给予张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2年10月31日,阴平镇村民李某某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未经报备、擅自离家离村外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给予李某某警告处罚。

2022年10月31日,峨山镇村民耿某违反防疫规定,驾车离开居住地,通过躲避防疫人员排查询问和不报备的方式到峨山镇某村滞留;峨山镇村民宋某为与耿某汇合,违反防疫政策,未经报备、擅自离村外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给予耿某、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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